扩大对搭客营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查扣范围;出台举报摩托车非法营运奖励办法,给予举报者200元奖励;依法拘留驾驶假牌假证的违法人员…… 12月26日,我镇打响代号为“治摩3号”的全市统一行动。两天时间,全镇暂扣摩托车92辆,查处非法营运10宗,查扣电动车180辆,治安拘留2人。
建立“摩的”司机信息平台
相关负责人介绍,我镇以政府网为依托,成立全市统一的“摩的”司机信息查询平台,将已领取转型就业资助补贴的“摩的”司机个人资料和摩托车资料及搭客营运违法记录录入信息系统,执法人员在处理非法营运人员时,可以顺利查询到对方是否已领取转型就业资助补贴,对领取补贴后继续搭客营运的,将追回补贴。
记者获悉,“治摩3号”行动扩大了对“摩的”搭客及电动自行车查扣范围。对有“搭客”营运嫌疑的摩托车,凡发现人车不符的,将以“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予以扣车审查,在查清车辆来源、交清罚款、扣车期限满后才能放行;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不论是行驶中还是停放在路边,都按照违规上路依法处罚。对驾驶人未随身携带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或购车发票登记姓名与驾驶人不符,也一律以“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扣留车辆。经查符合放行条件的,责令司机签写保证书,保证将车辆运离东莞。
两次“搭客”将强制报废
针对摩托车搭客营运取证难、查处难的特点,镇治摩领导小组决定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摩托车搭客营运并配合取证和查处工作的,给予200元奖励。已领取补贴后继续搭客营运的本地户籍的“摩的”司机,第一次被查获时,在处罚后放行时必须签订声明“如果再次从事搭客营运,自愿接受政府部门提前报废所驾驶摩托车,并停发福利分红的处理”的保证书;如再次被查获,将根据其签定的保证书,强制提前报废其所用摩托车,并停发福利分红。
“治摩3号”行动中,对于驾驶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的人员(包括从事搭客营运),今后将统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给予行政拘留,所有罚款合并执行。针对大量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摩托车从事搭客营运的情况,我镇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摩托车维修点,对非法摩托车和无证维修点进行取缔。
统一行动持续1个月
在统一行动中,我镇成立了“治摩3号”行动指挥部,镇委书记殷焕明担任行动总指挥。行动共设九个固定执勤点和三个流动执勤点,同时,各村(社区)也设立执勤点,在主要路段、商场、车站、广场、娱乐场所、各村(社区)出入口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采取便衣和武装执勤、定点监控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搭客营运嫌疑和其它违法行为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28日下午,我镇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公安、工商、税务、交通、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村(社区)干部、党员和治安员共同参与行动,重点清查非法摩托车藏匿窝点。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摩托车维修店和出租屋等藏匿非法摩托车的窝点进行了周密细致的清查。“治摩3号”行动后,我镇将每周星期二定为统一行动日,镇治摩成员单位和村(社区)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镇委委员、寮步公安分局局长刘沛声在相关动员大会要求,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实行包干责任制,及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建立“治摩”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治摩”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两天时间,全镇共出动执法人员2150人次,暂扣摩托车92辆,查处非法营运10宗,查扣电动车180辆,治安拘留2人。
(张 伟 通讯员 吴赤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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