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镇“治摩”工作仍十分严峻,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为有效推进我镇“治摩”工作,以实际行动创建平安社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镇各村(居)委会、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所有干部和工作人员务必遵守如下规定:1、不得搭乘非法营运摩托车、人力三轮车;2、不得驾驶摩托车冲禁区;3、不得为违法违章摩托车车主、司机求情。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从重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寮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