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热门关键字:  交通事帮  2007年12月10日  交通事故  超市  松山湖
当前位置 :| 精通寮步主页>寮步新闻>

企业职工将享受门诊医保待遇

来源:寮步新闻 作者:闫春艳 时间:2008-05-26

企业职工将享受门诊医保待遇

镇财政将增加投入171万元补贴医保参保人员

  本报讯   5月23日,我镇召开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动员大会,会议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我镇将把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全部纳入新的社会医疗制度之内,享受相同医保待遇,扩大医疗保险的统筹规模;同时,大幅提高城乡居民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4万元医疗保险。会议由镇委委员、副镇长刘一强主持,镇长何绍田参加了会议。
  何绍田说,镇政府历来重视民生工作,这次医保的改革推行,我镇参保受益的职工人数将达17万人,参保农(居)民人数将达5.1万人,此项民心工程已经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年内将为市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我镇财政将增加投入171万元,对全镇医保参保人员进行补贴,同时将建立1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了解,这次医保改革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实行。医保将把城乡居民和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全部纳入新的社会医疗制度之内;所有参保人员都将按照相同的标准缴纳医保费并享受医保待遇;所有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费用结算、信息服务等将统一实施;医保不再建立个人账户,住院基金用于按照规定支付参保人住院及部门特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医保改革后,参保人可根据病情需要选择社区服务机构或医院就诊,按规定享受60%报销,不设封顶线。此外,城乡居民住院医疗年度报销限额将从原来的3.5万元/人年提高到4万元/人年,同时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70%提高到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为100%)。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栏目列表